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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2025-09-18

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对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公示稿),于广州市鸿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shjjs.com.cn/)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

项目概况: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企业于20016月取得环评批复(增环影〔2001246号),并于200112月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增环管验字(2001)59号),项目年产液体硫酸铝5400吨,该项目产品已于2019年停产。

后续企业在原厂址进行改扩建,企业于20247月委托广州市鸿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原项目),并于2024926日通过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审批(穗环管影(增)〔2024160号)。20241119日,企业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018372199683XP001W)。20241024~1025日,委托广州番一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PYT24100905)。202411月,企业对原项目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内容,对原项目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自查,并编制《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1125日,20241125日,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召开了“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取得了《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年产液体聚合氯化铝20万吨、液体硫酸铝5万吨、液体焦亚硫酸钠1万吨、液体聚合硫酸铁5万吨。项目占地面积为741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员工人数20人,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60天,厂内设宿舍,不设食堂。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建设单位基于发展需求,在现有项目上申请扩建,建设《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扩建项目”)。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面积,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新增部分产品,新增年产污泥脱水剂5万吨、复合铝铁5万吨、聚合硫酸铝铁5万吨、清洗剂2万吨、阻垢剂1万吨、消泡剂1万吨、除氟剂5万吨、复合碳源10万吨、脱色剂1万吨、重金属捕捉剂1万吨。本次仅针对扩建内容进行评价。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俊雄

联系电话:13928980238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沙埔)塘边村中心埔(沙埔塘西路2号)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广州市绿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39477654

E-mail2896799646@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市桥东环路1287号楼206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5918日至2025930日(10个工作日)。

增城市高新双江净水剂有限公司

广州市绿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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